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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处置应急预案(一)

发表日期: 2014年06月04日 11:07 阅读:

渭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处置应急预案(一)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新闻中心
  2.2  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3.新闻处置应急响应分级
  3.1    Ⅰ
  3.2    Ⅱ
  3.3    Ⅲ
  3.4    Ⅳ
  3.5    Ⅴ
  4.Ⅰ、Ⅱ、Ⅲ级应急响应
  4.1  启动
  4.2  新闻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4.3 记者采访管理工作要求
  5、Ⅳ级以下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6.1  善后工作
  6.2  总结评估
  7、应急保障
  7.1  通讯与信息保障
  7.2  资金与后勤保障
  7.3  宣传与培训保障
  8、附则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处置是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建立组织健全、职责分明、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处置应急机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处置中做到主动、准确、及时,增强舆论引导和调控力度,尽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对我市形象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63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省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陕办发[2003]27号)、《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以及渭南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改进和加强全市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意见》(渭市办字[2004]81号)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影响较大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社会传言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稳定公众情绪,抢占舆论制高点,抢抓话语权,掌握新闻舆论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要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处置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有利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严格制度,明确职责。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置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新闻处置实行“归口”负责和“属地”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及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是实施新闻处置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
  (4)善待媒体,争取支持。保障记者的新闻采访自由,尽可能为其工作提供方便。要善于引导媒体特别是中省市主流媒体,使其更多的关注处置突发事件的措施、进度、成效等。单位和个人要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蓄意封锁事件消息,不得随意散布不确定消息。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新闻中心
  2.1.1  新闻中心是市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部分,全面负责突发事件处置中的新闻处置工作。新闻中心在市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工作。下设新闻发布组、信息监控组和接待服务组三个工作小组,由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派人组成。
  新闻中心主任:由市委宣传部部长或主管副部长担任。
  副主任:由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根据事件的类别级别等情况具体确定。原则上由下列人员组成:市级新闻媒体的主管领导、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新闻发言人或宣传部长、事发地相关部门领导、市公安局、市安全局、市经济信息管理中心、市广电局、市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  新闻中心职责
  (1)接受市政府应急指挥部的授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紧急成立各工作小组并启动工作,召集相关成员迅速集中办公;
  (2)制定新闻处置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确定事件性质的原则性表述,并准确及时地做好发布工作;
  (3)做好来访记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收集分析境内外舆情,监控网络报道动态,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或机构通报情况。并通过各种方式强化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
  (5)落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  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2.2.1  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移动、联通公司组成。组长由新闻中心主任指定人员担任。职责:负责起草新闻处置方案并报指挥部审批,拟定新闻发布内容,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市委宣传部:起草新闻处置方案并报指挥部审批,组织开展新闻报道工作。对《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陕西人民广播电台、《华商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等省级媒体的宣传报道做好组织协调,对《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渭南人民广播电台的宣传报道作出统一安排,并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策划、组织新闻发布会,并做好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协调邀请工作;提出境外新闻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对外新闻报道工作;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工作;负责受理境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并负责对来访境外记者的管理。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确定新闻发布内容;负责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2.2.2  信息监控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经济信息管理中心、市电信局、市电视台等组成。组长由新闻中心主任指定人员担任。职责:负责对境内外新闻媒体报道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做好社会舆情调查,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新闻发布组,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答疑解惑、情绪化解工作;负责互联网的信息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做好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市委宣传部:掌握新闻媒体的报道力度及倾向等,对媒体做好解释说明和引导工作;关注社会舆情动态,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收集境外媒体报道情况及境外舆情,必要时要通过省政府新闻办和国务院新闻办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以正视听。组织网络评论员队伍,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市公安局和市国家安全局:依法打击通过网络和其他途径散布谣言、攻击党和政府等不法行为;严防敌对势力和邪教组织借机诬蔑造谣,制造混乱。市经济信息管理中心、市电信局《西岳热线》、市电视台《华山网站》:组织专业技术力量,严密监控网上信息,及时删除炒作信息;把好信息“入口”关,封堵恶意跟贴。为网络评论员网上舆论引导工作提供便利和服务。
  2.2.3    接待服务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及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渭南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组成。组长由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或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指定人员担任。职责:负责接待来访的中外记者;根据新闻发布组的宣传意图安排记者采访;为记者提供工作、食宿等多方服务。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侧重做好来访记者的业务接待工作;市政府主管部门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为新闻中心做好通讯保障工作。
  3  新闻发布应急响应分级
  3.1  Ⅰ级:国务院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授权主管部门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3.2  Ⅱ级: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政府牵头组成指挥机构处置的、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3.3  Ⅲ级:由省政府主管部门或市政府负责处置的、造成一定全局性影响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4  Ⅳ级:由市政府直接处置、造成局部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
  3.5  Ⅴ级:由市政府主管部门或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影响范围较小的突发公共事件。     4  Ⅰ、Ⅱ、Ⅲ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响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Ⅲ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处置应急响应如下:
  4.1  启动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市政府应急预案启动,本预案根据事件级别同时响应启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成立时,新闻中心同时成立并启动工作。应急指挥部在部署事件的应急处置中,要将新闻应急处置工作通盘考虑,同步安排。
  4.1.1 新闻中心主任向小组成员传达市委、市政府批示精神及指挥部安排,分析形势及社会舆情,明确工作要求,组建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4.1.2  启动新闻处置方案审批机制
  新闻发布组 迅速拟定新闻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应急指挥部审批。如遇到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请示,必要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并遵照指示迅速组织落实。
  4.1.3  启动新闻发布机制
  按照批准的新闻处置方案,新闻发布组负责及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新闻发布由新闻发言人(通常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及事发地政府负责人或发言人)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地点、时间及安排场次数等,根据事件性质、影响程度及发展情况而定)、记者招待会、散发新闻稿、应约接受记者采访、口头或书面回答记者提问等多种形式进行。应优先安排、接受中省市主要新闻媒体的采访。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要根据新闻中心的安排,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事件有关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权。
  4.1.4  启动境外记者采访管理机制
  经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同意,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及时受理境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向记者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同时加强对记者采访的组织、现场管理以及引导工作。
  4.1.5  启动境内外舆情跟踪应对机制
  由信息监控小组收集和整理境内外舆情,汇编舆情简报,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并通报新闻发布组,新闻发布组要根据舆情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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