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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办理户口、身份证须知
2014-06-05 14:15  

学生办理户口、身份证须知

 

 

(一)新生:根据国家户籍管理政策,新生户口可迁可不迁,由自身实际情况决定。

① 若迁户口,需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张片两张交保卫处,由保卫处统一上报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② 若不迁户口,需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照片两张交保卫处,由保卫处统一上报公安机关办理暂住人口信息登记。

在校生:因个人需要办理户口迁入、迁出,需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二)毕业生:凭招生就业中心提供的派遣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     迁移证丢失补办:①个人书面申请;②登报声明的报纸。

(四)     身份证办理:个人书面申请,贴近期书面一张,学办盖章,保卫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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