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民武装 > 民兵工作 > 正文

武装部部长职责

发表日期: 2014年06月12日 07:34 阅读:

一、全面负责武装部的领导工作,保证国家有关高校武装工作和学生军训工作的法令、文件及通知的贯彻落实;
二、接受承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军区、军分区及属地武装部门有关文件、通知,参加上述部门的有关会议,及时向党委通报军事工作情况;
三、组织制订年度学生军训计划,组建军训师,领导组织学生军训,组织检查教师完成的授课情况;
四、组织制订和完善军训教学大纲及各种规章制度;
五、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活动,接受国防教育;
六、计划组织军民共建双拥活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七、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聘任、考核及培养工作;
八、申报及审定行政、军训费用的开支,做到合理使用,专款专用;
九、完成党委及校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版权所有©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地址: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    电话:0913-2362208    邮编:71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