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机构:
3月19日11时20分左右发生在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的车辆冲撞事件,共造成19人受伤,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教训极其惨痛。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严防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校内车辆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要求
1.所有门禁系统内识别车辆,按照一车一杆,有序进入,减速慢行、文明驾驶、礼让行人 。
2.所有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学校;来校办事的校外人员和车辆,按照“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联系相关部门人员,经门卫确认并做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3.所有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号。
4.凡参加校内举办的会议或活动的外来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联系学校保卫处说明参加活动的车辆数量及进入时间,在进入校园后按照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5.校外施工人员、维修人员等其他需要送货车辆进入校园后,卸货完毕车辆必须离开或者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二、车辆校内行驶管理要求
1.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严禁超车。在学生上下课高峰期,车辆应主动让行,严禁与学生争道,自行车、电动两轮车进入校园一律停放在自行车车位上。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驶车辆和练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教职工将车辆交给学生驾驶,严禁学生骑行电动车和驾驶机动车进校。
3.基建、后勤维修等工程用车,必须提前向保卫处进行报备,安排专人负责检查驾驶人员及车辆手续是否符合交规要求,进入学校时减速慢行,主动避让行人,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4.所有施工、物资保障车辆进入校园时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期,早上7:30-8:30,中午11:30—12:30,下午13:30-14:30,15:30—16:30,晚19:00-20:00,20:30—21:30等时段不允许进入校园。
5.严禁任何车辆擅自在校园内步行区域内行驶,如需进入必须告知保卫处,经保卫人员同意后,方可驶入。
6.所有进入校园车辆应严格遵守学校车辆管理规定,有序停放在车位上。临时停放车辆,必须打开双闪应急灯,并留有联系电话,便于应急联系。对乱停乱放车辆,学校按照车辆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车辆校内停放管理要求
1.机动车辆应按照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禁止随意停车,严禁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影响其它车辆通行。
2.为美化校园交通环境,所有车辆停放到指定停车位时,车头朝向要按照停车位方向朝外停放,禁止横跨停车位。
3.车辆进入校园后要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电动三轮、电动四轮停在停车位,摩托车、两轮电动车、自行车停在车位上。
四、机动车辆违规停车行为综合治理
1.学校将长期开展校内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的巡查,处置违规行车、停车行为。
2.对违规停放车辆的处理
(1)对违停自行车、电动两轮车推至车位上或锁车处理。
(2)违规停放机动车、电动三轮、四轮车者,对车辆发放《违章停车通知书》或锁车处理。
(3)违规停放并拒不服从管理者,将予以锁车处理,并责成相关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通报。
(4)对初次违反规定者学校给以批评教育,第二次违反规定学校将给以通报批评,第三次出校违反规定的将拒绝车辆进入校园。
(5)学校将常态化开展校园内电动车规范行驶、停放和充电等安全管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规行驶、停放的车辆,一律实施警告、挪移、锁控等措施,对于挪移、锁控过程中可能会造成的车辆损坏,由车主自行承担;对违规充电的,将当场拆除,没收充电设备,并依据规定对涉事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因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造成财产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学生上下学时,尽量在步行区内行走,人车共行路段靠右行走,主动避让车辆,注意交通安全。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相关部门将本通知负责传达给本单位所管理的公司、商业网点、驻校施工单位、维保等单位,严格遵守校园内车辆管理要求,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和校园环境。
保卫处
202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