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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户籍管理“九条”便民利民措施

发表日期: 2014年06月10日 09:16 阅读:

陕西省公安厅户籍管理“九条”便民利民措施

1、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实行节假日预约制度。全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的窗口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对于群众需要紧急办理的事项,按规定预约办理。

2、在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和户籍部门窗口单位公开居民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相关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及收费项目、标准,接受群众网上咨询。

3、对居民申请办理户口符合相关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全的,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

4、居民申请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材料齐全的,现场办结;需调查核实、审批的,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定时办结。

5、居民身份证申办时限由60天缩短至30天,居民需要时可办理邮政速递。

6、对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1天内办结。

7、在公安机关门户网站设置丢失居民身份证招领专栏。

8、节假日期间,城市公安派出所照常受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申领事项,乡镇农村公安派出所实行预约受理。

9、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公安派出所提供上门办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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