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更换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4年06月12日 14:16 阅读: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车辆通行证使用以来,校园秩序有了较大改进,为了减少外来车辆进入校园,达到两校区车辆通行证使用统一,规范车辆管理,需更换车辆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换对象

1.有通行证的车辆和未办理过通行证的本院职工车辆。

3.长期在校务工人员车辆(餐厅、超市、建筑队等)。

二、更换时间及程序

1.更换时间:

2013年11月28日—12月6日,填写通行证申请表、车辆登记表;复印车辆行驶证。

2013年11月10日—11月15日,办理并发放车辆通行证。

2.更换程序:

(1)更换车辆通行证的教职工、务工人员在所属单位递交行驶证复印件,填写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及车辆登记表。

(2)各单位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及车辆登记表汇总后统一于12月6日前交保卫处。

(3)保卫处审核办理。

(4)发放车辆通行证。

三、有关说明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本部门教职工,并做好相关工作。

2.请全体教职员工自觉遵守《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确保校园交通秩序。

3.以前的车辆通行证不再使用,车辆通行证丢失应当补办,手续同本次办理。

4.申请表及登记表依据样表由车辆所在单位制作。

2013年11月27日

附件1:

机动车通行证登记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车型

车牌号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2: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公/私车:

申领人

车辆号码

车辆品牌

及型号

行驶证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办公电话:

部门

审核:

部门领导签名:

主管

审核

审核员签名:

本人的车辆,在进出校门或校园内通行时,将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此证专车专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出入大门应减速慢行,自觉接受门卫查验。院内限速5公里/小时,禁鸣喇叭、警笛,并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

3、此证若不慎丢失,请及时到保卫处挂失补办。

4、如学院有重大活动,需要车辆移动时,我将主动配合保卫处的指挥和管理,及时移动车辆停车位置。

5、此证仅限车辆出入学院使用,学院不承担车辆在校期间所发生的车辆损害和遗失;

6、进出校门车辆通行证主动摆放在驾驶室右侧玻璃前,并显示出号码。

7、 如果因违反学院相关规定而造成或带来的任何影响和损失,由我本人承担。

承若人:

年 月 日

版权所有©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地址: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    电话:0913-2362208    邮编:71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