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车辆违规停放充电专项
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电动车辆(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渭南市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修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重点查处校园内各类机动车、电动车(含两轮)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全面彻底清除校园内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现象,创造整洁、有序、安全的“平安校园”环境。
二、整治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师生教育引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机动车辆和各类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进楼充电、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重点整治。逐楼栋、逐单元、逐门店、逐路段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各类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规停放或违规充电”的,做到“四个一律”:一律教育劝导,责令撤除;对拒不撤除的,一律法制警示,强制撤除;违规车辆一律贴条、系统内删除,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管理规定执行。对阻挠撤除、拒不配合的及违反相关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行为,报学校纪检部门和属地消防部门、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规一律依法处理。
三、职责分工
(一)保卫处
1.加强校园检查巡查,重点整治机动车辆和各类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进楼充电、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对校园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采取搬离、锁车、系统内删除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移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对引发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2.接受师生对校园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为的举报,并依法依规处置。
(二)渭雨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根据校园内各类电动车充电刚性需求,按照统一停放,集中充电思路,通过完善集中充电设施、增设车棚等措施,以满足师生日常停放、充电需求。
2.加强对服务企业的监管。教育餐厅、保洁等后勤服务人员,车辆规范停放。禁止各类电动车进入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公寓楼等;杜绝各类电动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物资车辆进出校园减速慢行、主动避让行人,停车卸货打开双闪,提醒行人注意安全。对不服从管理的,及时上报保卫处,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处理。
(三)全校各单位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承担起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教育和管理责任,明确机动车辆、电动车停放及充电安全管理的责任人,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行之有效、常态长效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对有关当事人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学校保卫部门对违规车辆予以锁车或暂扣,必要时通报全校。
2.所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位或指定的场地内。
3.对校园内长期停放、无人使用的僵尸车(含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请使用人在今年暑假前清理出校,逾期拒不清理的,保卫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在暑假期间进行清理,所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4.在校学生不允许在校园内骑行电动车、摩托车和驾驶机动车,特殊情况需要进校的须由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批准后,报保卫处审批后,方可入校。
5.请各单位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相关部门将本通知负责传达给本单位所管理的公司、商业网点、驻校施工单位、维保等单位,严格遵守校园内车辆管理要求,确保校园车辆秩序井然有序。
四、工作要求
全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机动车辆、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感,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彻底清除各类车辆“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尤其因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隐患、事故的,学校将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约谈等责任追究。
保卫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