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现将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四部委公布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转发,请各二级学院、部门认真组织师生学习,熟悉惩戒工作的适用对象、措施和申诉程序等内容。使师生广泛了解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及法律后果,并在学生群体中深入开展摸排,发现相关问题要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并相应处置,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
图书馆(网信中心)
2024年10月29日